2014年10月31日 星期五

141030







最近可能會底片大爆發XDD

手上有三台機身上了底片

除了前一日PO的富士TIARA已經拍過一捲

其餘兩台都是初體驗啊^O^

好期待又好怕受傷害的啊XDDD



阿~~忘了我LX裡還有拍到一半的一捲哩~~













本來是準備要休息了

突然想到一些事~~剛好在FB動態裡有看到一些後續.......



其實自己好像自己有說過,不知是不是一個人生活一段時間~~

除了跟狗說話~~還會自言自語XDD

有種情況會很激動到自己一個人破口大罵~~~~

看新聞的時候XD

常常事後還會覺得自己幹嘛那麼激動~"~



最近的新聞有點感想的事情有三




1.監視器畫面拍下一台從小巷中沖出未減速要右轉的機車

先撞到一台機車後自摔

後面好心騎士停下來關心看視

主播語評:台灣人充滿人情味,台灣人不冷漠.....


看新聞當時就飆國罵了!!

這種完全忽視其他用路人的垃圾乾脆撞死算了!!

從巷子裡衝出來第一台閃過,第二台完全未減速

都已經快到路線中央了弧度感覺以為他根本不是要轉彎~"~

碰撞到一台車陣中的機車,自己重心不穩摔下來....


旁邊是快車道,要是遭碰撞的騎士重心不穩摔車...

要是摔的方向剛好是旁邊的快車道,遭車輛輾過....

責任算誰的?


更扯的是~~剛才看到了後續(FB網友留言)

那位自摔的人竟然還誣告好心幫他擋車的好心騎士~~

靠!!這什麼樣的心態啊!!


完全不覺得自己錯誤,也不會設想這樣危險的駕駛行為可能危害其他守法用路人

竟然還要睜眼說瞎話要求索賠??!!


不是我要造口業,這種人快去自己撞牆死一死!

我不想在馬路上遇見這種人啊!!




超生汽的>"<

小狗"又"一次很驚恐的看著我XDD以為我在罵牠XDDD










2.第二件事~是有關要是自己回到家遇到小偷怎麼辦?的事~"~

內容不贅述,想要知道詳情最近應該都找的到資料


這種事情,其實還有什麼好解釋的

小偷是不請自來的,原本就是犯了法的

自己的住家如果都不能安心無後顧的居住,那還叫做家?

原本憲法跟法律就要保護人民的吧?

遠水救不了近火的時候人民不能用一切手段保護自己

你當人家是傻的嗎?


好險他有受過訓練,能比一般人更知道怎麼保護自己跟家人

要是剛好立場對調,或是就那麼剛好是女性

那後果更不堪設想>"<

況且人家也只是制服住小偷,又不是已經把人家打到動彈不能

再用刀械傷害致死


是~~小偷是罪不致死,但是沒人去逼他偷東西吧~"~

別人的家不像全家便利商店歡迎任何人進去吧?

就算歡迎光臨,也不會希望進來的人要行竊吧?

沒有那個因,不會有那個果

雖然那個結果大家都不希望遇到~"~


好笑的是~~

事後警察高層長官還說什麼民眾遇到類似狀況還是要等後警察到場處理云云

挖哩勒,你們警察有配槍,有練過擒拿術是沒在怕啦

而且~~~

歡迎這位長官住我家隔壁啊^___^











3.其實跟警察也有關係~"~

警察執勤中被逼到開槍,然後法官以開槍不符比例原則要員警陪一百多萬....

一樣不贅述~~有興趣自行估狗XD

不過倒不是在說警察對與錯~雖然這件事我支持那位員警^_^




挖哩勒~~~我說中華民國現在法官真他X的討罵啊~~


不明白、不了解,這些法官的腦袋構造是不是真的異於常人XD

真的很多時候那些很莫名其妙的判決~~真的超越了比例原則的高很多很多啊XDDD


以前所謂的"情、理、法"通則好像已經不適用了?

講求證據是沒錯,但是最後判決的法官感覺好像都是憑自己的喜好去判決的啊?


法律我不大懂,但是要判到世間普羅大眾都覺得很扯的判決

那是我有問題還是法官有問題?


廢死聯盟瞎搞亂鬧一通也是~"~

自以為清高自以為維護人權而糟蹋一般無權無能力保護自己的平民百姓



台灣的法律~~~選再多立法委員也沒用啦!

修改的法律都是保障有錢有權的人啦!

各位島民自求多福吧~~~~~



深深的覺得悲哀~"~













照往例~~~本文嚴重圖文不符XDD

都是ME SUPER+沒記錯應該是A28-135/4

因為這捲失敗率很高~所以挑幾張還能看的陸續放些,不特別寫一篇了>"<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